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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0期
服务企业“奥利给”
致企业家的一封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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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家朋友们:
过去的这一年,对民营经济来讲,是艰难但又振奋的一年。这一年,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,美国的贸易限制措施给民营经济带来了不小的冲击。党中央出台多种措施保障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,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全国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,深化联动机制,合力促进“两个健康”。这一年,海盐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,严厉打击侵犯民营经济犯罪,依法办理了一批制假售假、金融诈骗、职务侵占等严重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案件。送达了全省首份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》,切实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利益。开通了“绿色通道”,保障涉民法律事项优先办理。这一年,县检察院、县工商联打通了信息壁垒,依托“检商联络”“三联一会”等协作机制,推行“点对点”“一对一”服务模式,着力提升服务民营经济质效。联合开展了“检商携手 暖心助企”主题开放日活动,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,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建言献策。深化了服务企业、服务基层、服务群众“三服务”活动,深入全县各镇、街道民营企业,与企业家们座谈交流,进一步增进检察机关、政府职能部门与民营企业家之间的联系。2020年,突然来袭的“新冠肺炎”疫情,让新的年头显得异常紧张与忙碌。当前,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,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推进,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,切实做到防疫与生产同步,防控与发展同行,现提出如下倡议及提示。一、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。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,针对厂区管理、健康检测、员工就餐、住宿管理、公共区域消毒等方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,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。二、要坚守安全生产底线。企业复工复产历来是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时期。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,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,严把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关。要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工作,对各类生产机械、运输车辆、电力管线等进行全面检查,进行风险排查,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。三、要坚持合法规范经营。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,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,自觉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。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,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员工的合法权益,不以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劳动者无法复工为由而解除合同,妥善处理劳动关系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春阴垂野草青青,时有幽花一树明。2020年,县检察院、县工商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,努力营造“平安稳定、诚信有序、安全便利、公平竞争、廉洁高效、公平正义”的法治环境,全力助推县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。最后,恭祝您,事业兴旺,万事如意!海盐县人民检察院
海盐县工商业联合会
2020年3月4日
送一本法治宣传手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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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盐检务:hyjcy1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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